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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動部長陳雄文昨天宣布,將修法放寬育嬰津貼請領標準,從投保就業保險年資一年縮短為半年,初估約有兩萬人受惠。此外,國定假日、例假日補休假,若未在半年內休完,也將強制雇主發給薪資。

若修法順利,育嬰津貼請領新制最快明年中上路,補休未休改發薪資最快後年上路。
勞動部前天表示,將修正「性別工作平等法」,放寬到職六個月就可以申請育嬰假;但就業保險累計年資未滿一年,仍不能領育嬰津貼,遭批「給假不給薪」。

勞動部表示,依照現行規定,就保年資累計滿一年才能請領育嬰津貼,未來將修改「就業保險法」,嘉惠更多初入職場的勞工。

外界憂心放寬請領年限是否衝擊就保財務,勞動部表示,去年就業保險收入為兩百卅三億元,支出一百七十億元,總共發出五十八億元育嬰津貼,請領育嬰留職停薪總共有六萬兩千人,對就保的財務影響不大。

此外,不少雇主會把勞工的「加班」、「停休」改成補休,但很多勞工來不及在年度內休完,以致補休假白白損失。

陳雄文再加碼提出,除了加班之外,國定假日、例假日應放假而未放假,所造成的補休假也統統比照。

【聯合報/記者董俞佳/20141022】